湛江市公安局关于2015年补充招考协勤人员的公告
2015-07-15 | 阅读 1430 | 来源: 网络
摘要:

根据我局勤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决定公开补充招考协勤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我局勤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决定公开补充招考协勤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聘人数、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1共补充招考协勤人员44名,其中,文员17名,视频监控员3名、110接警员3名,治安协勤员和交通协管员21名(详见附表)。

2、文员主要安排在我局窗口单位或内设单位从事非警务、非涉密工作,视频监控员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监控和视频监控工作,110接警员在110接警台从事接警工作,治安协勤员和交通协管员主要安排在我局巡警支队和交警支队下属城区大队,在市区主要路面从事巡逻和交通协管工作。

(二)招聘对象。

文员、视频监控员和110接警员职位的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治安协勤和交通协管员职位的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中专)毕业以上人员。以上人员不限户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无违法犯罪纪录;

3、文员、视频监控员和110接警员职位报考者年龄为18至30周岁,治安协勤员和交通协管员职位报考者年龄为18至35周岁。具有特殊专长的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男性身高在1. 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 55米以上;

6、文员、视频监控员和110接警员职位报考者矫正视力须5.0以上,治安协勤员和交通协管员职位报考者裸眼视力须4.8以上。

曾被开除公职、辞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以及曾在我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而离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0日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湛江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即原湛江市人民警察学校),地址:湛江市麻章区瑞景路(即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麻章大队旁)。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生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计生证明包括:独生子女证(已婚已育)、户籍所在街道办证明(已婚未育)和未婚证(未婚)。

四、考试

本次招考协勤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招考文员、视频监控员和110接警员采取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的报考者免予计算机能力测试),招考治安协勤员和交通协管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应学历内的应知应会知识。

笔试结束后,报考文员、视频监控员和110接警员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职位1:2比例确定计算机能力测试对象;报考治安协勤员和交通协管员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职位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二)计算机能力测试。测试项目为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和打字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须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合格标准为:基本操作能力60分,打字速度每分钟25个汉字。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三)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4米往返跑和提杠铃(男性80KG、女性40KG),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须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合格标准为:10×4米往返跑,男性为131,女性为141;提杠铃为双手提起杠铃,腰挺直。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

(四)面试。参照招考公务员面试方式进行。

各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各项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我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要求,组织拟招录对象进行体检,确保协勤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结束后,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生政策等。

六、招聘

考生经考察合格后,我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四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协勤人员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由我局决定是否续签。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协勤人员的工资由市财政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500元(含工资、补贴和社保费等)。

(二)我局为每名协勤人员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三)我局建立相应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协勤人员,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奖金。

(四)我局为市区无固定居所的治安协勤和交通协管员提供集体宿舍,并为所有协勤提供用餐场所(中午工作用餐由我局解决)。

八、本公告由湛江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9-3258694、3258695(湛江市公安局协勤管理办公室)。

附件:(下载地址:http://gdzj.lss.gov.cn/outside/bmfw/wssb/xxzx/gggs/2015/0714/8158.html)

1.《湛江市公安局2015年补充招聘协勤人员职位设置表》.xls

2.《湛江市公安局招考协勤人员报名表》(可自行双面打印).xls




             湛江市公安局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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